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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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精神,现将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科2026年预设的总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出具证明);
3.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统一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以第一作者在SCI、EI、SSCI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CSCD、CSSCI、T1T2、北大中文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申请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参与申报并获得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奖励(国家级奖、省部级一等奖项署名者,省部级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目前主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所要求的学术论文不含评论、简报、摘要、会议论文、消息动态等类型,正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在职攻读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报名前须与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博士研究生且至少脱产一年学习证明”。
(七)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其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八)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考试身份以及科研成果的真实性,经查证为不属实者,立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报名
考生请于2025年12月10日00:00至2025年12月25日2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5日24点)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每生260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
四、材料递交
考生网报成功后,须向各招生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应届生“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政治审查表(原件,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7.在职攻读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博士研究生且至少脱产一年学习证明”(空白表从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成绩单或出具证明复印件;
3.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发明专利、科研奖励提供证书原件;主持科研项目提供立项文件与任务书复印件。
考生报名缴费后将要求材料以邮寄的方式于2025年12月2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我校各招生学院审核,或于2025年12月27日前直接送至各招生学院。材料不齐或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准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不提交报考材料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初试
(一)初试科目
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且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复试。
博士研究生初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初试日期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于2026年3月14日-15日举行。
(三)初试地点
具体见准考证。
六、复试
初试后按初试成绩择优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均由各一级学位点组织实施。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2门本专业(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不得与专业课相同)。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
学校校医院根据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体检报告由校医院提交至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导师的科研需求与配套投入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交与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的“委培协议”及脱产一年学习的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均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7日)由教育部批准为录取名单。
九、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甘肃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邮编:730101。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19038176
邮箱:296134683@qq.com
中医临床学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甘肃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学院。邮编:730101。
联系人:海老师,联系电话:18919071912
邮箱:454446064@qq.com
针灸推拿学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针灸推拿学院。邮编:730101。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17794222040
邮箱:395082900@qq.com
中西医结合学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18919903424
邮箱:gszyydxzxyjhxy@163.com
药学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邮编:730101。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7693581259
邮箱:2603293456@qq.com
(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电话:0931-5162472
附件下载: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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