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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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科特点,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的统筹工作。招生时,成立考核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面试工作。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审核条件
(一)考生资格
基本条件符合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二)申请考核制
1.招生对象:符合暨南大学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审核基本要求:
(1)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2)符合以下学术条件之一:
①已公开发表至少1篇法学学科领域专业学术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或考生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考生在CL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不受此限。);
②法学专业领域国家二级学会全国学术年会论文获二等奖及以上(考生为第一作者或考生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年会获三等奖及以上;其他法学专业领域省部级以上学术类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需有获奖证书且排名前三);
③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结项证书(以结项证书署名为准,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名、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名);
(3)无学术不端行为,政审合格;
(4)必须脱产学习,在职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提交辞职证明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需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应届生: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及硕士阶段成绩单、研究生证(含注册章页);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当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往届生: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科研证明材料:
①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②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③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3)其他材料
①1份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③暨南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④两封与报考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附职称复印件
⑤政审表;
⑥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425或雅思(IELTS)≥5.5或托福(TOEFL)≥80,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在境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若有其他可以体现外语水平的经历或证明,可不受上述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
(三)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暨南大学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审核基本要求:
(1)学位课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
(2)一篇代表性专业学术论文;
(3)无学术不端行为,政审合格。
3.需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及研究生证(含注册章页);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科研证明材料:
①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②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③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3)其他材料
①1份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③暨南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④两封与报考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附职称复印件;
⑤政审表;
⑥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425或雅思(IELTS)≥5.5或托福(TOEFL)≥80,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在境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若有其他可以体现外语水平的经历或证明,可不受上述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
(四)递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根据要求将申请材料整理成册(请勿胶装,用大号长尾票夹统一夹好即可),向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或邮寄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招生细则和程序,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申请材料给予审核认定。考生的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材料评审
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从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分(百分制),单项及格分为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视为不合格。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每项计分的最高分与最低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
四、复试
综合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100分)、综合素质与研究潜力考核(100分)和外语能力测试(100分),单项及格分为6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180分,否则视为不合格。
五、成绩与录取
1.专业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成绩权重分别为50%。
2.材料评审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考生的资格审核结论和材料评审、各项考试、综合考核成绩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未于本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本工作细则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见《2026年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z.jnu.edu.cn/
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law.jnu.edu.cn/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暨南大学知识产权楼809(建议优先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邮政编码:511436
联系人:余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0-373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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